澎湃新闻记者 薛莎莎 实习生 陈芷若
近日,江西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袁州区厚勤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7·16”一般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7月16日,袁州区厚勤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宜春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并认定,涉事企业冷库损坏拆除,病死病害畜禽长时间堆积在原料仓并高度腐败,产生含硫、含氮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在未通风换气、未检测合格、未佩戴防护用品等情况下,违规进入原料仓,其他人员盲目施救。此外,该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事故共造成4人中毒,2人死亡2人受伤
该调查报告显示,厚勤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农业废物与污染的综合利用、清运、回收、处理、无害化处理等。
经调查认定:2024年7月16日6时50分许,苏某、易某苟、袁某春在原料仓车间对病死病害畜禽进行破碎作业。7时10分左右,破碎作业即将完成,苏某操作设备打开原料仓进料口仓门,计划等气体排净、温度下降后,对原料仓内病死病害畜禽处理情况进行拍照留存。同时,易某苟离开原料仓车间。
7时13分左右,原料破碎作业完成,易某苟返回进入原料仓。两分钟后,苏某前往原料仓进料口,发现易某苟晕倒在仓内,立即呼叫人员抢救。
7时17分,袁某春、付某生听到呼叫后赶来,袁某春进入仓内施救,感到身体不适后返回地面;苏某找到一个面罩,戴上后下到原料仓内施救,快把易某苟拉出原料仓时坚持不住,二人再次跌入原料仓内。袁某春、付某生见状再次下到原料仓内施救,先后昏迷在仓底。
7时20分左右,原料车司机易某军和袁州区动物检疫中心站驻厂协检员王某风路过时发现异常,随后拨打了110、120。8时10分,救援人员抵达现场;8时20分左右,昏迷人员全部被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造成现场4人中毒。其中,苏某于2024年7月19日13时35分经救治无效死亡,易某苟于7月23日21时23分经救治无效死亡;截至该报告发布,付某生经救治已恢复正常,袁某春仍在医院治疗中。
企业冷库损坏拆除,病死病害畜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调查组分析,事发前,涉事企业冷库损坏拆除,病死病害畜禽长时间堆积在原料仓并高度腐败,产生含硫、含氮等有毒有害气体;破碎作业又加快气体释放。由于相关气体比空气重,逐步向原料仓底部聚集,而涉事点位正处于最低处。
调查报告认定,易某苟在未通风换气、未检测合格、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非作业区域并中毒死亡;苏某、袁某春、付某生随后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此外,涉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有限空间辨识管控漏排漏管,安全防护用品和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缺失,应急演练缺乏针对性;袁州区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落实“三管三必须”存在差距,未能有效管控涉事企业有限空间风险等问题间接造成事故发生。
该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后,袁州区金瑞镇党委、政府及该区农业农村局未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构成瞒报。调查组建议,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等,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处理;并建议由该区应急管理局对涉事公司及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