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针对台当局行政机构发言人称治水预算不能作为“灾害防救法”的“移缓济急”财源,中国国民党文传会主委陈以信27日驳斥,相关说法是偷换概念,与法律明文规定不符。

陈以信表示,“灾防法”第57条明定,灾害防救经费如有不敷支应,台当局应调整当年度收支、移缓济急支应,且不受“预算法”相关限制。“立法”目的就是让行政单位在重大灾害发生时,依法调度既有预算投入救灾,而不是让台当局把所有责任推给总预算。
陈以信指出,“预算法”第54条也明定,法定义务支出及延续性计划本来就可以依法动支。行政机构目前仍握有庞大年度预算,今年3月台民意机构也已通过147亿元(新台币,下同)治水经费及353亿元紧急救灾经费,行政机构可运用经费相当充裕。如今却不断宣称“预算被卡、无法救灾”,就是甩锅在野推卸责任的恶劣手段。
陈以信呼吁赖清德督促行政机构做好防汛整备、盘点救灾资源,诚实面对预算执行与法律规定,而不是把天灾风险当成政治工具,恐吓人民、逼迫民意机构照单全收。救灾应回归依法行政,而非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