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元平辞去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李睿代理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任命王志略为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免去:
向波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志略的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邓家富的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达新的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胡广杰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黄兴文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谭诤为贵州省司法厅厅长;
冯伟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谢俊为贵州省审计厅厅长。
决定免去:
王勋国的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熊杉的贵州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任命李睿为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石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卢伟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郭焱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温贵钦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