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晓丽、陈林)新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第61号令)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加速推进全市城建档案数智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建档案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治理效能,8月26日,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组织召开新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宣贯暨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专题培训会。市住新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乾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特邀省城建档案专业人才库专家、档案专业研究馆员沈东辉开展专题授课。本次培训坚持政策解读与实务实训相结合,突出条文解读、新旧比对、难题破解、标准统一,做到理论有深度、实操有抓手。授课紧扣新规修订的时代背景,围绕新旧条文差异对比、新技术赋能城建档案管理、BIM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从管理模式迭代、制度逻辑重塑、技术路径创新、约束机制完善、监管格局优化五个维度,全面剖析新规实施带来的系统性制度变革。
会议强调,城建档案是镌刻城市发展脉络、守护城市运行安全、赋能城市更新治理的核心数字资产。全市城建档案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属地管理职责,抓实抓细新规宣贯、落地、执行全链条,主动靠前对接城市建设各类重点项目,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民生工程提供坚实可靠的档案数据支撑。各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档案归档第一主体责任,坚持档案资料归集与工程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城建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安全可溯。
本次培训立足全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现实需求,结合典型工程项目实例,靶向梳理档案收集整理、竣工图编制、数字化移交等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培训设置现场互动答疑环节,针对一线业务实践中的共性问题面对面答疑解惑,统一业务执行标准口径,推动参训人员吃透政策精神、熟练掌握业务流程规范,切实补齐业务能力短板,提升档案实务处置水平。
张湾区、茅箭区住建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城建档案机构负责人,城区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档案资料员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