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段学校申报情况及我市初升高比例指标要求,结合各地初中毕业生数、高中段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历年招生数等情况,统筹安排2025年高中段招生计划数26800名,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15422名,中等职业招生计划数11378名。现下达2025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衢州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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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省级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公布。
衢州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1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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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2
(技工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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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技工院校学生归口单位为人社局;2.本表中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为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数。
深化教育改革,提高育人质量
各地各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统领,以提高育人质量为中心,以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强化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科学规划高中段学校发展,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从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出发,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普职融通教育。鼓励探索多元办学,开展选课走班,学校编班不得出现超大班额。
规范教育收费,关注困难学生
各地各校要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并在招生简章和学生入学通知书上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以及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代收费、住宿费实行全额或部分减免。各校要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号)文件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及特困补助等支出,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各校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正、透明,切实做到“应助尽助”。中职学校继续实行免学费政策,各校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并向全体学生及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必须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加强计划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2025年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在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教育助学两项省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28号)等文件的精神,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行为,不得随意突破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同时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在学籍系统中设定招生计划数,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对违反招生政策、采取虚假宣传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精神严肃查处并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