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媒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维护教育培训广告宣传市场秩序,发布校外培训(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广告时,要注意七个禁止、七个不得:
七个禁止
一、严禁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所有校外培训广告(包括学科类、非学科类)。
二、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三、严禁发布以“一对一辅导”“上门辅导”等形式变相开展校外培训的广告。
四、严禁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五、严禁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的广告以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的培训广告。
六、严禁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七、严禁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培训广告。
七个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