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7月31日消息(记者邵玉琴)校服质量不仅关系着学生健康,也牵动着广大家长的心。7月3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教育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校服管理新意见,不仅明确了学校、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更要建立校服质量“黑名单”,让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无处遁形。
孩子穿的校服安不安全?这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质量安全”放在显眼位置,提出要以“学生家长放心”为目标,给校服管理立下明确规矩。
《意见》明确,规范校服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学生为本,以管理规范、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学生家长放心为工作目标,强化对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谁来管、怎么管?《意见》指出,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着装规范制定、校服选购等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地校服管理的制度、机制,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属地学校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校服选购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校服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服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与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映的校服质量问题线索。
选校服不能“一言堂”。《意见》要求,要求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需求,规范组建选用组织,严格依法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明确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流程和校服收费管理工作。严格质量把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校服质量标准,落实“明标识”“双送检”制度、建立校服质量“黑名单”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督问责力度。要求保障特殊学生群体利益,建立售后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校服育人价值,加强选购工作监督,建立惩处机制。此外,《意见》还考虑到特殊学生群体的需求,要求保障他们的利益,同时建立售后服务机制,让校服不仅安全,服务也跟得上。
《意见》同步配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选购指引》,从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确定采购模式、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校服收费管理、评估总结选购活动10个环节予以操作规范,形成了对校服选购工作全流程指导,切实保障学生校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