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好呀
之前就有消息说
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今天有新政策来了
国务院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目前明确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
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具体情况如下
快来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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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图源:中国政府网
实施时间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
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财政补助方式
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
(上下)
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
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各档所包括地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执行。
各省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高出本区域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的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本意见要求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
以上就是本次国务院发布的
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主要内容啦
就在前些天,西安市也发布了
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
伙食费收费管理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大家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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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伙食费
收费管理的通知
图源: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学校包括西安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公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专门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伙食费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伙食费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学校自主经营、承包经营、校外供餐等模式的伙食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保本经营、收支平衡、不得盈利”原则,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或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统筹考虑学生营养需求、运营成本和学生可承受能力制定,并根据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日常监管意见,实行动态调整。
中小学伙食费中用于采购食材的支出比例自主经营食堂不低于70%,承包食堂不低于60%,营养改善计划收取的伙食费全部用于食材成本支出。
实行包餐制的学校,伙食费应核算到天;实行选餐制的学校,应核算具体饭菜价格。学校制定或调整伙食费收费标准的,相关材料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抄送报备。
——采取承包经营和校外供餐的学校,由属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选择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标准应在招标采购时确定。饭菜独立刷卡选餐的学校,具体饭菜价格应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同意后公布。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膳食费用执行“国家基础标准+X”。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X部分为对学生收取的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或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依据实际耗用食品原材料成本并扣除国家基础标准确定,报属地教育、发改部门核准备案。X部分由学生家长承担,全额用于学生膳食费用,提高供餐质量。
伙食费收退费规定
学校伙食费可按月或学期预收,也可在月末或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就餐天数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伙食费。已确定按月收取的不得延长收取周期。
已缴纳伙食费但未就餐的,应按学生未就餐实际天数据实退还伙食费,不得设置达到一定累计天数才可退还伙食费的要求,按月收取的次月清退,按学期收取的学期末清退。
实行餐卡制的学校,首次办卡不收费。因学生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餐卡的,补办卡可按制卡成本收取费用。
严格落实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市、区(县)财政、教育部门应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公用经费补贴,统筹资金切实保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自营食堂供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待遇支出,及时足额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对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成本支出,补助学生用餐。
大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