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记者留意到,该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职业院校毕业生将在落户、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
职校生考公落户享同等待遇
技能人才比照学历认定
根据意见稿,该条例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培养创新型、技能型人才,促进本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从内容上看,该条例共二十条,涵盖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育教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就业服务、职普融通等方面。其中,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
根据条例,获得中级工、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这一规定将有望从根本上推动职业教育就业公平,为技术技能人才打通了职业发展通道。
职校生实习机会更多、更有保障
据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为职业学校开展实习实训和企业开展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
条例对职业学校也作出明确的实习实训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强化生产性实习实训,根据企业用人需求,科学设置实习实训类课程,及时更新实习实训教学内容。同时,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培训费、管理费等任何形式的实习费用。职业学校或者实习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学生在实习期间购买实习保险。
进一步建立健全职普融通机制
职业教育向基础教育延伸
条例第十四条提出,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互通。这一创新举措将打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制度壁垒,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在两类教育间自由转换。
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要求将职业教育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普通中小学校将职业教育内容纳入综合实践、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组织职业体验活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同时要建设职业教育体验中心、技能实践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早期职业认知和实践机会。
此外,条例还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育教学、产教融合等方面提出系列创新举措。如要求每三年制定发布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专业目录,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等担任教师,建立以专业大类为基础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等。同时,对市内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认定并给予奖励;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市、区人民政府将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文、图|记者 郭子扬
上一篇:澳洲留学八大申请条件
下一篇:江苏两所学校拟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