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长朋友们规避风险、营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8月26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首先,认准合法运营资质。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务必核查机构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取得审批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还应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方可开展培训活动。
特别提醒,未取得办学资质的机构不得招生,任何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的行为均属违规,请勿轻信。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可通过该平台进一步核实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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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违规培训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尤其在暑假期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不得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按照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目前,监管部门已全面加强暑期竞赛监控监测,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黑竞赛”,请家长不要让孩子参与此类违规竞赛。
同时,家长还应关注费用收取规范。费用缴纳方面,请注意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预收费用不得早于培训开始时间一个月。坚决拒绝违规销售的“大课包”,机构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
采用预收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其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含以现金形式收取)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鼓励家长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机构,降低消费风险。缴费后,及时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要求机构据实开具发票。
此外,留意培训宣传内容。在面对各类培训宣传时,请始终保持理性判断。注意甄别违规广告。根据有关规定,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培训广告。特别是所谓面向3至6岁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以及以“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广告,这些均属违规宣传范畴。注意甄别虚假违法培训广告。警惕各类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广告,选择坚持诚信宣传原则,能清晰、准确传递机构资质、课程内容、师资情况等核心信息的培训机构。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苏惠琳
校对:李芷涵
审核:郑健龙
签发:彭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