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法考是什么?法考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从这个办法来看,没有对警察提出“法考”资格的要求。
这说明,警察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职业资格”。
《人民警察法》对人民警察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包括十四个方面的内容。比如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等。
职责范围十分广泛,任务十分繁重。
首先,过了法考的人员,会不会选择当警察?
这肯定是个问题。就目前的情形来看,有的人过了法考,也不一定愿意从事检察官和法官职业,不少人可能更多的还是希望首选律师或大公司法务工作。
这里不只是收入问题,还有工作量和压力问题。毕竟成长路径和薪酬待遇、辛苦程度不相匹配。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经济发达地区,基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00件左右。像这样大的工作量,有过了法考的人就会认为,工作量与收入是不是成正比?
而一名人民警察,尤其是基层警察,工作量和压力也只会大不会小。
其次,是不是过了法考就能当好警察?
当警察,当然需要法律知识,但是不是有了法律知识,就能当好警察呢?显然不行。
因为,警察不只是办案那么简单。知识面的要求,身体素质的要求,显然不是一个法律知识能够囊括的。
就拿侦查破案来说,光有法律知识行吗?
不然的话,我们为什么要专门设立警察学院,而不是直接从法学专业招录警察即可。显然,不属于一个专业体系。
再次,如果将法考作为当警察的一个条件,势必增加警察的专业学习负担。
本来,警察要学的知识就非常多了,尤其是除了理论知识之外,还要有体能训练、实践知识。
如果再增加法考负担,可能让警察承受不了。
何况,这还可能导致人才资源的浪费。
法考人员是有限的,而警察队伍需求是比较庞大的。
最后,法考不一定要过,法律知识需要具备,尤其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十分重要。
随着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作为政法系统当中的公安机关,当一名人民警察,当然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这也许才是人们对于警察过不过法考的疑问。
实际上,过不过法考不是一个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不依法执法。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从这个方面来看,法律专业知识是很重要的。
不得不关注的是,现实当中有些警察在办案时,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没有严格做到依法办案,包括有些小案件的处理,往往就存在“和稀泥”的倾向。这当中,要么是法律专业知识的缺乏,要么是法治思维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