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注意以下内容:
一、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考场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 我市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避免由于目的地有误影响赴考。
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点。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进入考点时,考生须在安检前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等)、无线耳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因考点手机存放柜空间有限,请不要携带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大件电子产品)。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安检。考生只能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病历。
四、考试期间,建议考生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入场安检时间。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由于第二场和第三场考试间隔时间较短,考点出入口人流较大,建议同时参加这两场考试的考生,第二场考试结束后非必要不要离开考点、不要取用已寄存物品,以免影响第三场考试。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