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10日
新中国迎来第一个教师节。民进中央为教师节的诞生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民进是以教育文化出版传媒为主要界别的参政党,长期以来,民进一直关注着教师的地位、教师的成长、教师的权益。
新中国成立后,恢复过一段时间的“六六”教师节(即每年的6月6日)。后因确立教师为工人阶级的一分子,故又废除“六六”教师节,改立“五一”教师节。1951年“五一”劳动节前夕,时任教育部部长的马叙伦和时任全国教育工会主席吴玉章发表书面讲话,宣布废除“六六”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
1981年11月,为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风气,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民进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中明确提出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该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尊重教师、关注教师的发展,应该成为国家非常重要的政策。希望不仅要有儿童节、青年节,同时更应该有教师节。
在提案人中,叶圣陶是民进中央第三任主席。雷洁琼是民进中央第四任主席。徐伯昕、吴贻芳、葛志成、叶至善曾任民进中央副主席。张明养、柯灵、方明曾任民进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而方明又是提案的主要发起人及撰稿人。
关于教师节的最适宜日期
,方明等人曾经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的意见。冰心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如4月1日;叶圣陶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1983年6月,包括葛志成、霍懋征、段力佩在内的民进19位政协委员再次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也再次将“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21日,会议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来源:统战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