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冯浩峰
作为一名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通过学校安排的实习项目进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当我第一次踏进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抬头看见庄严的国徽和“人民检察院”几个大字时,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
庄严肃穆的办公大楼,国徽熠熠。这份庄严感,瞬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检察职业的神圣,更让我触动的是,这份庄严之下蕴藏的温度。作为一名法科生,我曾无数次在课堂上与同学讨论法律条文,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但真正走进司法机关后我才发现,法律不仅是纸上的规则,更是鲜活的社会实践。这段经历不仅让我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司法实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法律职业的使命有了更真切的体会。
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理论知识,但直到翻阅真实的案卷材料,我才真正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力”。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我参与了案卷整理、证据分类、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
当我走进未成年人检察部的第一天,办公室墙上的标语格外醒目——“教育、感化、挽救”。这与我想象中严肃的司法氛围不同,未检部的检察官们说话温和,甚至会在案头摆放一些青少年心理学的书籍。带教我的检察官笑着说:“在这里,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
除了办案,未检部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普法宣传。我曾跟随检察官走进一所学校,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检察官没有照本宣科,而是用真实的案例、互动问答甚至情景剧的方式,让法律变得生动易懂。课后,一个学生悄悄问我:“如果被欺负了,真的可以找检察官吗?”我点点头,突然意识到,未检工作不仅是事后挽救,更是事前预防——让法律成为孩子们保护自己的武器。在检察院实习的三个月,我不仅学会了社会调查、帮教协议拟定等实务技能,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法律的温情——它不仅是利剑,更是灯塔,照亮迷途少年回家的路。
实习期间,我跟随检察官参与了社区普法活动,了解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领域的主动作为。印象最深的是旁听一场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在化解邻里纠纷时,既坚持法律底线,又注重调解艺术,这让我明白“司法为民”是需要智慧和温度的行动。
有一次,我参与整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证据,发现关键证人的证词前后矛盾。检察官没有轻易否定,而是反复核实,甚至调取监控、走访现场,最终还原了真相。这些经历让我明白,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司法不是简单的对错判断,而是对事实的无限接近。我也曾天真地以为,法律适用就是“对号入座”,但现实中,很多案件存在法律空白或争议。检察官们常常要查阅大量判例、学术观点,甚至召开专家论证会。这让我意识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机器,而是需要智慧与温度的艺术。
走进检察院的这三个月,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我逐渐掌握了案卷整理、证据分析、法律文书撰写等实务技能,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思维去思考问题——不轻易下结论,而是用证据说话。同时,通过参与案件讨论、撰写审查报告,我的实务能力得到了提升。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用“法律人思维”分析问题——从证据出发,而非主观臆断。
未来,无论我走向哪个岗位,这段经历都会提醒我:法律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让世界变得更好。我深刻体会到,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