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认知偏差 对教师减负至关重要
□蒋璟璟
11月10日,教育部印发通知明确,严禁强制要求师生参与和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通知还从严控借调借用教师、精简数据填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措施。(北京日报)
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可谓老生常谈,却也有常讲常新的一面。这方面的问题,之所以很难药到病除、一步到位,除了有治理举措打折执行、基层“惯性”积重难返的因素外,其实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学校场景”“教职工作”本身也是变化的。很多新事物、新情况不断出现,其中的相当部分,成为教师们的“新负担”。所以,就此出台新的治理措施,乃是直面“最新现实”的动态调整,而非简单重复地叠床架屋。
最新的这份通知,对于教师负担之杂、之重,可以说多有直言不讳的揭披。比如,提到“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等非教育教学任务”,凡此种种,基层对教师征用之频,令人瞠目结舌。教师成了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我们知道,公立学校教师的工资由财政保障,据此一些地方就将这一群体视作基层治理体系的储备人员。纠正这一根本的认知偏差,对“减负”至关重要。
教师是服务于特定岗位的专业人士,绝非通用型“办事科员”,更不是可以无限攫取的“人矿”。夯实这一专业边界,一方面要对“教职”作严格的、限缩性的理解,将“评比考核”“过程留痕”这类“外围支线任务”大力压减;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隔离墙,杜绝以往那种“跨系统用人”“私下摇人”的擦边球操作。对于教师的“非常规使用”,必须权限上收,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流程审批……凡此种种,通知里都给出了相应安排。
分析教师负担的来源,可谓多种多样。有“自上而下”的要求,也有“私相授受”的请托。通知提出的实行涉教师发文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我们可以将之类比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此举有望从源头强化政策的协调性,避免“边减负边加压”的怪现象重演。只不过,现实中,教师们很多的负担,并不见于文件纸面,这无疑是后续需要进一步细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