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14所本科大学榜上有名,其中6所地方院校为更名,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8所为新设立的“职业大学”。
据悉,此次新设置本科高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的,公示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16日。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拟新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共8所,分别为公办的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黄冈职业技术大学、襄阳职业技术大学、成都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以及民办的昆明科技职业大学。
另外6所地方公办本科院校拟启动更名程序,包括赤峰学院拟更名为赤峰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拟更名为绍兴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拟更名为湖州师范大学、闽江学院拟更名为闽江大学、重庆三峡学院拟更名为重庆三峡科技大学、榆林学院拟更名为榆林大学。
所谓“职业大学”,是指经教育部依法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校,旨在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数智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人才,强调产教融合和实践能力培养,学历层次与普通本科等同(颁发本科文凭)。2019年初,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全方位的改革设想,对高校开展职业化教育提供了大量指导性建议,鼓励高校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应用型技能人才。根据相关政策,独立学院可合并高职高专教育资源转设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转设后校名统一为“职业大学”或“职业技术大学”。同年6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首批15所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更名结果,它们由“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职业大学”,同时升格为本科院校。此后,教育部通过独立学院转设、合并转设等方式新增多所职业本科学校,包括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