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技工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立足浙江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正式启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技工教育衔接试点工作。温州技师学院成功入选试点首批院校。

学院将以本次入选为契机,深入推进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拓宽技工院校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学生在校期间,一方面可通过工学一体化教学掌握实操技艺,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获得毕业证书;另一方面也可通过自学考试衔接通道,在修习技能的同时,同步攻读本科学历,实现“技能与学历”双提升,切实增强综合竞争力与职业发展后劲。
下一步,温州技师学院将加快与主考院校对接,细化实施方案,完善教学管理与支持服务体系,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导向,以“高技能+本科”长学制培养为载体,全力打造技工教育与高等教育融合发展的“温州样板”,为温州与全省现代产业体系输送更多技艺精湛、素质全面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一起来了解试点内容与工作安排~
试点对象
试点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培养层次
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
开设衔接课程
技工院校应联合主考院校,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工学一体化课程设置方案》《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2022年)》等文件,在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系统开设与自学考试相衔接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及选修课。
组织衔接课程考试
技工院校学生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后,可报名参加由主考学校联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衔接课程考试。衔接课程考试分为理论课考试和实践课考核。
理论课考试分两种形式实施。部分理论课考试由主考院校联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主考院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平时过程性评价,形成课程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自学考试该课程学分。通过此种方式所得学分不得超过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总学分的50%。其余理论课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实践课考核由主考院校根据考试大纲以及技工院校教学内容组织实施,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报名和考试安排
衔接课程考试的报名按自学考试集体单位报名流程进行:
备案报考名单:每年3月、9月,试点技工院校向主考院校报送参加衔接课程考试的学生名单,经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完成考试报名:试点技工院校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报考学生名单、报考课程信息,并完成缴费。
组织考试:原则上于每年6月底至7月初、12月底至次年1月初组织理论课考试,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实践课考核时间由主考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安排。
来源:浙江发布、温州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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