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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冶市中小学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现将2026年大冶市中小学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对象为6所部属师范大学2024、2025年未就业及2026年毕业的湖北籍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区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可以在毕业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8.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的公费师范生。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就业的中小学校在编公费师范生。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9:00至2026年2月3日下午5:00,现场报名。
2.地点:大冶市教育局605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员的近亲属关系。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大冶市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审核人员按有关回避制度执行。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考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费师范生岗位,通过供需双选、直接面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谈。
面谈考核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谈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谈考核结束后,由考官现场评分并告知应聘人员。
面谈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达到1:1的比例即可开考。
面谈考核满分100分,面谈成绩合格分为75分。考生面谈成绩达到合格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
面谈时间、地点:详见面谈通知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察人员本人需到场,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原则上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并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4.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6年大冶市中小学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2. 2026年大冶市中小学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大冶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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