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违规补课等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大力整治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违规补课等问题,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育人环境,现面向社会集中公布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违规补课等问题的专项监督举报方式,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全年
二、受理范围
1.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3.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4.中小学校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5.中小学校和教师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6.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7.通过家长委员会、年级组、班级等名义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8.中小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征订信息、链接等;
9.组织、参与或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包括“一对一”、“一对多”及线上、线下各类辅导),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及便利的;
10.其他违反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的。
三、受理方式
新余市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违规补课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
四、相关说明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客观地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为方便调查核实,请详细描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事项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票据、聊天记录、照片等。
3.收到举报线索后,属市直学校的,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属县区学校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将督促县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梳理、核实,并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区学校情形特别严重的,将提级核查。
4.欢迎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新余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