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桐教〔2023〕1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17名(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17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附件1)。
△附件1:桐庐县2026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艺术教育(幼儿方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原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其中,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境外留学生)可先报名,但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18—38周岁(1987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14日期间出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5年5月14日之后出生):
(1)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
(2)有区(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3)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
5.具有桐庐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桐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6年5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6年5月14日当天迁入人员)。其中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户籍不限。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学科)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本县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2)。已被录用(含因怀孕暂缓入职的)为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的教师不得报考;录用后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制教师,3年内不得报考。
注: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5月,下同。
三、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注册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2026年5月14日11时
资格审查时间(含审查不通过改报时间):2026年5月9日10时—2026年5月14日16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s://tonglu.pta.zj.cn:86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并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另行通知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如仍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足1:4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1:4(含)的,面试前须进行笔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2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足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按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递交附件2中材料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不作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入职查询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进行折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在桐庐县公办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5.入职查询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入职查询人员,入职查询根据《关于推进杭州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检发办字〔2021〕108号)实施。经入职查询,发现有不宜从事教师情形的或放弃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入职查询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入职查询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和“桐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和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幼儿教师1、幼儿教师2岗位拟录用人员直接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幼儿教师3岗位拟录用人员进行“现场选岗”,即根据幼儿园岗位需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选择幼儿园岗位,并现场签名确认。选岗后再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
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选岗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作递补。
四、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总额按不低于同类在编在职幼儿教师年人均收入的75%列入县财政预算。教育局根据办园等级、目标管理考核等,统筹后核拨到幼儿园,各幼儿园按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和各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初审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4.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和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桐庐教育发布”公布为准。凡是在上述网站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报名系统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者,录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未如期取得的不予录用。
来源: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