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
知识产权微课堂
_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_
由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精心打造的知识产权微课堂,已陪伴大家走过十八讲的知识旅程,如今新学期课程如约而至!这里有最实用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最易懂的信息检索技巧,更有形式新颖的素养教育内容,帮你轻松入门知识产权领域。
我们会紧跟大家的需求和行业热点,持续更新 “小知识”“小热点”“小话题”,让微课堂成为 “我为师生办实事” 的贴心平台,助力科技创新,培养更多创新达人。
“开放许可”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
来源 | 图书馆 信息咨询部
编辑 | 安宇宁
审核 | 王晓丽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