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我校(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圆满结束。经评聘委员会最终决议,共有3人通过教授职称评审(含同级改职1人)、4人通过讲师职称评审、1人通过副研究员职称评审(同级改职)。评审结果已在全校(院)范围内公示。

整个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从盲评初审、答辩复审到专家集体评议,各环节均全程录像,确保可追溯、可核查;校(院)机关纪委全流程嵌入监督,不留死角。评聘委员会例会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最大程度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保证评价尺度的科学性与权威性,评聘委员会由校内外正高级专家共同组成,兼顾理论素养与实践经验。评审前期,校(院)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细化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综合表现等审核维度;申报材料审核小组逐一核查材料,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副校长(副院长)崔冬初在预备会上通报申报总体情况,宣读例会通知,解读实施方案,并组织推选评委会主任、副主任。她强调,职称评审是衡量专业能力与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尺,希望评审专家坚持标准,帮助校(院)把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我校(院)职称评审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工作方向,不断完善“评什么、怎么评、为何评”人才评价机制,把潜心治学、虔诚问道、悉心育人的殷切嘱托落实到人事管理工作实践中,让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的导向鲜明起来,充分发挥职称评聘“指挥棒”作用。接下来,校(院)将持续深化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流程,以评促进、以评促优,引导广大教研人员聚焦主责主业,将个人职业发展深度融入校(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之中,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人才动能。
来源: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
供稿:人事处 黄思玉
供图:刘晓东
初审:董 巍
复审:姜 珊
终审:刘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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