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6年潞州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潞州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持续深化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依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采取一贯制直升、单校对口、多校对口划拨等方式,科学均衡配置初中学位。从严规范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组织选拔考试、报送学生成绩变相掐尖招生等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着力解决群众入学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升学对象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升学办法
(一)潞州区所属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学办法
1.一贯制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在籍在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2.单校划拨
单校对应一所初中的小学,在籍在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全部划拨至对应初中就读。
3.多校划拨
对应两所及以上初中的小学,综合考量对口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与招生计划,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统筹划片。本校在籍在校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段片区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拨。各小学校在划拨学生时,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实施相对独立划分,严禁出现同一个小区、同一幢楼划拨至两所初中学校的情形。
(二)在外就读的潞州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及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在外就读的潞州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如申请在潞州区公办初中就读,须由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30日、31日前往潞州区教育局办事大厅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区教育局结合各初中学位余量情况,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划拨学位。相关学校、学生及家长应当服从统筹安排。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潞州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具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编号),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家庭实际住址时限满一年以上的水电暖缴费凭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等材料。
2.随迁子女(具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编号),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等材料。
3.户籍、房产迁入以及《居住证》办理有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其他情况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一人一案”,统筹安排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服务。
2.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3.长治市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复后,在长治市四区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招收200名学生。凡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小升初学位划拨。
4.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长治市潞州区第三中学、长治市潞州区实验中学高铁校区、长治市博爱学校)接收划拨生源校学生,同时面向全区招收有寄宿需求的学生。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须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实行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免试入学的政策。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初中学位分配。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统一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全过程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学生及家长应当服从统筹安排。
五、工作安排
(一)7月31日前,各小学校完成本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且具备学籍编号的六年级学生户口、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二)8月8日至8月12日,各小学校严格按照分配方案完成小升初学位划拨工作,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结果。
(三)8月13日前,各小学校小升初划拨结果确认无误后,按照学生录取初中学校分类汇总,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结果以纸质版(A4纸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潞州区教育局。
(四)小升初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初中学校签发。8月17日,各初中学校到潞州区教育局领取通知书。8月21日各初中学校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送达对应的小学,各小学负责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中。
(五)8月26日,初一新生统一报到。
(六)8月28日,潞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初一年级均衡编班。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长治市潞州区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调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各项工作。各联合学区、区属各学校为招生工作实施主体,具体承担本校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专班,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研判和应对处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依托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潞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咨询热线等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各学校主动优化服务、及时响应诉求,耐心解答家长咨询、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理性的入学观念与预期,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招生工作氛围。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全区招生统一时间节点,统一工作流程,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严禁各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私下预录。各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规定,严守招生工作底线,主动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与群众监督。
(四)严格责任追究
小升初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本校小升初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小升初工作领导职责,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小升初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做好学生划拨工作,保障本校六年级应届毕业学生全部顺利升入初中学校。杜绝漏拨、不予划拨、不予录取等情况发生。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强化招生全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秩序。
2026年潞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

来源: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
整理:贾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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