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教育厅会同省消防救援局及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群防群治效能,现将校外培训场所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向社会公告。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珍视生命安全,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监督,守护好儿童青少年的暑期校外安全。
隐患一:
选址布局问题
1.校外培训场所未依法取得主管部门审批与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少于3平方米;
2.租赁居民住宅、工业厂房、村民自建房及临时搭建板房(彩钢板建筑)办学;
3.培训对象为儿童(12周岁以下)的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或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隐患二:
安全疏散问题
4.仅设置1个独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门采用转门、卷帘门、推拉门、折叠门等不利于人员紧急疏散的门型;
5.外墙门窗设置防盗窗、隔离网、广告牌等障碍物,且未预留应急逃生开口;
6.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或疏散指示标志不清晰或被遮挡,常闭式防火门被遮挡或敞开等。
隐患三:
装修分隔问题
7.采用易燃可燃板材分隔教室、宿舍,破坏原有建筑防火分隔、防排烟及安全疏散;
8.设有厨房的,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儿童培训场所与餐饮、娱乐等场所共用疏散楼梯或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
9.培训教学区域违规设置员工、学员宿舍。
隐患四:
用火用电问题
10.在培训场所内或楼梯间、疏散走道、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11.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线路老化或未穿阻燃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12.违规使用蚊香、蜡烛,培训期间动火动焊作业或其他时段违规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流程、未配置灭火器材、未安排专人监管看护);
13.未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实验试剂存储在专门库房,或未落实专人专管、隔离存放要求等。
隐患五:
培训演练问题
14.从业人员未接受系统消防安全培训,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组织引导学生疏散逃生;
15.从业人员对自身安全职责不熟悉,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不熟练;
16.未每半年或新班开课前组织学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
隐患六:
日常管理问题
17.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等;
18.培训场所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9.消防设施设备停用、损坏、缺失,灭火器材过期失效;
20.培训期间,未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巡查;每月及寒暑假、新班开课前未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未落实整改措施。
希望广大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跟风报班。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在当地“白名单”中进行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属地各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江苏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素材来源:江苏教育发布
审核发布: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