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套路深,我却回不了农村!”网络上一句无奈的吐槽,揭开了一场汽车纠纷的序幕。近日,一位沃尔沃XC60车主通过网络平台反映,自己于2021年11月在原陕西航天华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陕西航天众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时,额外支付8800元购买的“三年后终身免费基础保养”增值服务,如今却因未满足“隐形条款”而无法享受该服务。
事情经过
据车主回忆,2021年购车时,销售推荐了一款价值8800元的增值服务,承诺“三年后享受终身免费基础保养”。当时,双方并未提及任何附加条件,车主也未收到相关单据或合同条款。购车过程中,车主签署了多份文件,但并未仔细阅读。
今年,是车主用车的第四年,车主却收到沃尔沃官方短信通知:陕西航天众和已非授权经销商,售后关系将转移至西安天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主随即联系当时买车的销售人员,确认增值服务有效性,对方答复“无问题”。
最近,车主正好计划给车辆去做保养,就联系了天润客服,却被告知“8800元增值服务”无效。
车主质疑,4S店未尽到提醒义务
原来“8800元增值服务”失效的主要原因是,“车主在用车期间,未在4S店购买保险”。车主表示,当初购买该增值服务时,没有人告知他有“需在4S店购买保险”的条款,他未在4S店买保险,也没有人提醒他“8800元增值服务”会失效。如今,车主通过网络渠道发声,表示只能自认倒霉,经此一事以后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说一句沃尔沃的好。
那么问题来了,针对车主“8800元增值服务”打水漂的情况,车主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当初购买该服务时,如果真如车主描述,销售人员并未告知其“需在4S店购买保险”的条款,车主的损失是否有挽回的可能性?
律驰驾道观点
一、增值服务条款的透明度与告知义务
在本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争议焦点之一是增值服务条款的透明度以及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的告知义务。车主声称在购买8800元“三年后终身免费基础保养”增值服务时,销售人员并未明确告知其包含“需在4S店购买保险”的附加条件。这一情况直接导致了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能满足服务条件,进而丧失了享受该服务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向消费者充分披露商品或服务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性能、使用条件、附加条款等。如果销售人员确实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若车主所述属实,即销售人员未告知保险购买要求,则商家可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车主有权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服务转移与增值服务有效性的衔接问题
另一个争议焦点在于服务转移过程中,增值服务有效性的衔接问题。车主购车时的经销商为原陕西航天华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陕西航天众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而售后关系后来转移至西安天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这一过程中,车主购买的增值服务是否应继续有效,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从商业逻辑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服务转移不应影响消费者已购买的增值服务的有效性,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服务随经销商变更而失效。在此案中,若车主与原始经销商之间的购买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服务随经销商变更而失效,那么新经销商应继续履行该增值服务。否则,这将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三、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与责任归属
除了上述两个焦点外,本案还引发了关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与责任归属的讨论。车主在购车过程中签署了多份文件,但并未仔细阅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不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确实有责任了解并确认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然而,当销售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合同条款存在模糊、不明确的情况时,消费者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本案中,车主虽未仔细阅读文件,但主要原因在于销售人员未充分告知增值服务的关键条款。因此,在责任归属上,商家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消费者也应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本案当中所涉及到的争议焦点不仅反映了汽车销售行业中的常见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通过深入分析这些焦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商业逻辑,为类似事件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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