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21时左右,东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丰中队的民警在352省道巡逻时,注意到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货运车辆驾驶员行为异常。经过仔细检查,驾驶员王某承认了自己在驾驶证被吊销后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事情的原委是,王某之前持有驾驶证,但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为了赶时间送货,王某在雇佣的驾驶员需要休息时,亲自驾驶货运车辆上路。在遇到巡逻民警时,王某试图与正在休息的驾驶员交换位置,但这一行为未能逃过民警的眼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民警对王某依法作出了罚款2000元并处以10日拘留的处罚决定。6月10日上午,王某被送往东台市拘留所执行处罚。
驾驶证被吊销后继续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公众安全的严重威胁。东台交警呼吁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通讯员:丁 峰 左秀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周珉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