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宁波市商务局发布公告
决定对
全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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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暂停活动实施
自 2025年11月11日0时起, 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
02
补贴资格条件
在活动暂停前已购车的消费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领补贴:
(一)新车购买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1月10日(含)之前;
(二)旧车报废时间、注销时间及新车注册登记时间均须在2025年11月17日(含)之前;
(三)自2025年10月20日0时(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起,在我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报废汽车登记地(即报废车车牌所在地)、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即新车上牌地)均应在宁波市。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不予受理审核。
03
申报与补正要求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于2025年11月30日(含)之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完整提交申请并上传所需申报资料;补正信息须于2025年12月15日(含)之前通过原渠道完成补正。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未完成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04
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调整仅涉时间限定条件的变更,补贴标准及申报流程等仍按规定执行。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宁波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05
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来源|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