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产品推出速度快,就认定是行业不正之风。
作者|陈艳
编辑|何芳
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突破50%这一关键节点,产业发展逻辑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深刻转型,而安全标准的升级无疑成为支撑这一转型的重要基石。
近日,公安部组织起草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智能驾驶辅助、加速失控、机械车门把手等多个关键安全问题做出新规定,引发行业关注。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从近几年智能新能源汽车发生的事故统计来看,一些看似‘创新’的功能,如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性能、误踩加速踏板、屏幕换挡及开车时大屏放映娱乐节目等,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汽车的技术创新,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真正造福社会。”11月17日,华汽研究院智库专家、同济大学朱西产教授对新政策这样解读。
在朱西产看来,通过汽车安全标准的制修订,能够引导智能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创新走向正轨,保障我国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四个关键要点
在智能新能源汽车创新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新的安全隐患也随之不断涌现。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连续出台了多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修订、制订工作。例如动力电池安全要求,旨在确保电池在各种复杂工况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汽车门把手安全要求,保障驾驶人在进出车辆时的便捷与安全;组合加速辅助系统安全要求,规范车辆加速辅助功能的运行逻辑。
朱西产指出,此次《征求意见稿》又对GB 7258标准进行了修订,对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性能、误踩加速踏板、屏幕换挡及开车时大屏放映娱乐节目等影响安全驾驶的所谓“创新”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
朱西产特别指出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四个关键要点:
其一,0 - 100加速不许破5。具体规定为乘用车每次上电/点火后(发动机自动启停除外),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小于5s的默认工作状态。这一规定精准地戳中了当下行业在加速性能方面的安全痛点。
其二,防止加速踏板误踩而导致异常加速。规定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车辆静止、蠕行时能够及时检测到误踩情况,并抑制动力输出,同时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此外,机动车整车控制系统在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应只响应制动信号;但属于设计和制造上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的特殊情况,准许在响应制动信号后响应加速信号。这一规定能够有效减少因误踩加速踏板而导致的异常加速事故,为驾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其三,不许采用屏幕换挡。要求汽车行驶过程中保障运行安全相关的操纵件(例如挡位、灯光、喇叭、前风窗玻璃除霜除雾、前风窗玻璃刮水器、车窗升降、辅助制动装置和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等),应装备实体操纵件。
其四,开车不许看视频。规定汽车行驶速度超过10km/h时,车辆纵向对称平面左侧的驾驶室(区)前部显示装置应关闭和禁止开启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同时,车辆设有向外的电子显示装置(显示箱、显示屏、光信号装置)的汽车和挂车,应保证该电子显示装置在车辆行驶状态下处于关闭状态。这一规定旨在杜绝驾驶分心隐患,让驾驶人能够集中精力驾驶,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朱西产强调,在新能源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突破的窗口期,智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处于快速计算迭代与持续创新阶段。然而,不顾安全的快速创新必然遭遇产业反噬,但是直面安全难题,通过标准制修订,及时约束和控制智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快速迭代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正确的创新观。
他进一步分析道,实际上,快速创新与确保安全并不矛盾。不能因产品推出速度快,就认定是行业不正之风。技术竞争需要快速推出新产品、加速迭代,这能增强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近十年,我国自主品牌正是凭借快速产品迭代,在智能新能源汽车创新领域取得领先。因此,我们并非要改变行业“风气”,而是要通过安全标准的制修订,让快速迭代的智能新能源汽车创新在安全轨道上稳健前行,实现创新与安全的双赢。
与2017版标准相比,此次修订在整车安全装置配备上改动颇多。除了上述针对乘用车加速性能的规定外,在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方面,新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增加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要求,规范“单踏板”模式,使车辆在制动和能量回收方面更加合理、安全;要求电动、插混载客汽车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进一步保障驾驶安全;规定车速超10km/h时驾驶人侧显示屏关闭娱乐功能,减少驾驶分心;明确动力电池标准及泄压装置设置,从多方面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辅助驾驶领域,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和退出条件,以及驾驶人手部和视线脱离检测要求,防止过度依赖辅助系统引发安全问题。动力性能管控上,规定乘用车默认加速状态,规避普通驾驶人误操作隐患。电池安全方面,构建全链条防护体系,从碰撞断电到热事件预警,再到特定车型的起火爆炸时间限制,为乘员预留逃生时间。车辆设施安全明确车门锁止、车窗等要求,车内材料安全标准也同步升级。
读懂政策“组合拳”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零百加速纪录不断被刷新,“更快就是更好”的理念在行业内盛行,车企在动力参数上展开了激烈的“内卷”竞争,消费者也将“速度”作为购车的重要优先选项。然而,这种盲目追求加速度的做法隐患重重。一些车企过于注重“表面参数”的提升,却忽视了核心安全技术的研发。在城市道路中,过强的动力输出使得车辆操控难度大幅增加,加速失控所酿成的悲剧屡见不鲜。
此次新规的出台,无疑是对这种盲目追求速度行为的有力纠偏,引导车企回归安全研发的正轨。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政策密集出台,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方向。从时间线看,政策推进有条不紊。
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生效,作为国内首个支持L3级自动驾驶私家车合法上路的地方性法规,它规定试点场景并明确责任主体,为地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先行探索。
9月12日,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明确“有条件批准L3级车型生产准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从测试迈向商业化前夜。
10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强化火灾事故管理,要求车企实时上传电池核心数据,从源头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
10月16日,工信部在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上透露正编制“十五五”规划,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指明方向,加快标准制定与准入管理优化。
11月15日截止征求意见的《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拟于2027年1月1日实施,涵盖46项场地试验、72小时道路试验及8类整车危害阈值,未通过检测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提高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性和可靠性。
华汽研究院分析发现,这些政策呈现诸多特点与规律:一是以安全为核心。在新能源汽车火灾管理、车辆加速限制、智能网联汽车责任认定及标准制定等方面,全方位保障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如火灾规定推动车企强化管理,加速限制减少事故发生;
二是政策推动产业升级。明确L3级自动驾驶生产准入、制定安全标准等举措,激励车企加大技术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助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
三是强化监管力度。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实时上传车辆数据等,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规律上,政策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推广,如自动驾驶先在北京试点后国家推广;关注点由技术测试转向商业化应用,为运营创造条件;监管范围从单一领域拓展至综合监管,涵盖车辆、数据、责任等多方面,体现综合监管趋势。
这些政策恰似及时雨,正引领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行业迈向更安全、智能、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正如朱西产所言,快速创新、快速迭代,不是行业不好的“风气”。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发展大方向正确,政策正是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