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纸判决,给汽车销售流程划下法治红线!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小米汽车购车定金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小米相关公司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万元。
这起案件被认为是全国首例针对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的司法判例,为汽车销售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案件源于2024年7月,李女士(化名)在试驾后通过小米汽车APP订购了一辆小米SU7 Max,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
支付定金后,李女士因资金不足希望顺延提车,与小米工作人员协商后,双方同意订单有效期为360天,期内她可随时申请排产。
事情在去年12月出现转折,小米工作人员在未收到李女士排产通知的情况下,主动将车辆安排下线生产,并要求她在7个自然日内支付全部购车尾款。
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后,小米方面仍坚持要求付款,最终以违约为由取消订单并没收定金。
法院审理认为,小米海口公司依据的格式条款要求消费者在未验车、未交付的情况下限期付款,否则没收定金,该行为实质上加重了消费者的付款义务,同时变相限制了其对车辆质量进行核验的主要权利。法院认定该条款“不公平、不合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属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汽车曾在2024年5月公开答复网友“当然可以!小米支持验车后付尾款”,这一官方承诺构成了消费者订立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
而小米海口公司的实际操作与宣传不一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起案件虽然个案金额不大,但对整个汽车销售行业具有警示意义。法院的判决明确了汽车销售合同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付款义务应与交付义务相匹配。
在“先订后产”的新模式下,消费者锁定配置、厂家排产、车辆到店、通知提车、支付尾款,这是一个有明确逻辑顺序的流程,销售方不能为了自身资金周转单方面打破这个顺序。
对于汽车行业而言,这次判决是一次严厉的合规警示。它提醒所有汽车品牌和经销商,必须严格规范自身的销售和交付流程,不能为了回笼资金或完成内部KPI而采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操作。
特别是对于那些宣称自己是“用户型企业”的新势力品牌,尊重合同、尊重流程、尊重用户,才是立身之本。
此案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判例参考。它明确告诉消费者,在面对销售方的不合理要求时,法律是站在公平和诚信这一边的。
对于“未交车、先催款”的情况,消费者可以直接引用此案例进行维权,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和法律不确定性。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在经营效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成为每个车企必须面对的课题。这次判决或许将推动汽车销售行业进一步规范销售流程,为消费者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购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