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文件精神,对申请补贴群众做到应补尽补,减少损失。我局经分析研判、请示省商务厅并对接云闪付平台,拟定于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含)开通汽车置换更新申请入口,计划增加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对2025年7月15日(含)前购买新车(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并在7月31日前未及时提交置换更新申请的消费者,在2025年12月24日—12月31日(含)期间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的置换更新申请按规定标准给与补助。活动周期内如补助资金提前用完即活动提前结束,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及时提交和上传修改补正申请资料的消费者,将不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