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4月第一天
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
哪些与你我有关?
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快来一起看看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有“身份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突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特点。
全渠道:对电池的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全链条: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
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跨境电商退货不再“绕路”
海关总署公告,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这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迎来了“全国任一口岸皆可回家”的灵活时代,不仅动辄二三十天的退货周期有望砍半,更预示着每年数万亿元的跨境电商贸易,正卸下最后的物流包袱,驶入一条规则统一、流转高效的“高速公路”。
平台不得用数据算法设置“同货不同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4月10日起施行。
《行为规则》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优化消费维权 规制恶意索赔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对适用范围和一些条款表述也进行完善。主要包括四方面修订重点:强化权益保护,推动纠纷化解;优化投诉管辖,压实平台责任;优化举报程序,提高处理效能;规制恶意索赔,防止制度滥用。
规范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有助于提高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居住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国家标准首次实施
《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医疗、公共卫生、科研、教学及健康产业全领域,为治未病中心、体检机构、基层医疗等提供判定依据。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
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办法》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型。“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企业信用等级由3级优化为5级
海关总署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4月1日起全面施行。
AEO(认证经营者)制度是《信用办法》的核心内容,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是将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3级优化为5级: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明确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是中国的AEO企业。
《信用办法》还专门设立了容错机制和失信信息修复机制,给予犯小错的企业整改机会,给失信企业搭建信用重塑通道。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这样认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明确《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4月1日起施行。
《认定办法》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
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注册用户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
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量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在100万以上。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责任细化
民政部公布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儿童福利机构可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新版《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明确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履行好收留、抚养职责基础上,可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
定点医药机构5类行为将被处罚
国家医保局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列明定点医药机构5类将被依法处罚的行为:
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后,非法收购、销售;
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将非定点医药机构或者暂停(中止)医疗保障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将已结算的医药费用再次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2种疾病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4月1日起将基孔肯雅热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并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射频美容仪产品“持证上岗”
国家药监局规定,今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这意味着,过去能以小家电身份进入市场的“个人护理用品”,必须经过严苛的临床验证和注册审批才能合法流通。经历了两年政策缓冲期,射频美容仪即将正式进入“械”字号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