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氢云链
近日,财政部建设司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第四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进行了公示。根据《通知》,第四年度奖励金额为约25.7亿,据此,四年总奖励金额共约为76.8亿;共有15个省级,39个市(区)级行政区获得第四年度奖励,其中广东和安徽在缺席第二、第三年度名单后,终于在第四年度重回名单,而山西、辽宁、新疆等省则搭上“末班车”,在最后一年进入奖励名单。
第四年度的奖励资金达到约25.7亿,属于四年示范期中最高(前三年奖励金额分别约为11.4亿、16.2亿、23.4亿),示范期间四年奖励金额逐年提升。第四年度获得奖励的城市里广州(约9.3亿)、郑州(约9.3亿)、吕梁(约9.3亿)、上海(约9.3亿)、北京(约9.3亿)排名前五,其中吕梁属于2025年城市群扩容时新加入的城市。
示范期累计总奖励资金达到了76.8亿。而根据示范城市群补贴细则,5个示范城市群每个在四年示范期内的奖励上限为17亿元(若超额完成最高可上浮10%,即18.7亿元),理论补贴总金额上限为85亿-93.5亿元,按85亿常规奖励上限计算,总奖励金额达到了上限的90.4%。其中累计获取奖励最多的前五名城市为上海(约12.2亿)、北京(约11.7亿)、唐山(约11.2亿)、郑州(约10.8亿)、广州(约9.8亿)。
在新一轮的氢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群公布之前,中央将上一轮城市群的奖励资金进行了拨付公示,为新示范开了个好头:轻装上阵,为参与城市群2.0的城市与企业梳理更好的信心。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