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补贴范围和标准
报废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第一类: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2%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
第二类: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0%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提示: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不予补贴。
置换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一类: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给予8%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第二类:换购燃油乘用车给予6%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02
申领流程
报废补贴
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或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材料。
所需信息及材料:
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可用于接收提示信息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置换补贴
通过“爱山东”、微信、支付宝、懂车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提交材料。
所需信息及材料:
1.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供 稿:市场体系建设科
编 辑:办公室
责 编:禹沛东
编 审:王积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