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编者按武平县深入推进工贸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治首批六项重点攻坚任务,为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武平县应急管理局选取2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警示各企业绷紧安全生产弦。
案例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缺失?违法受罚!
案件情况近期,武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该企业未按规定对一新入职员工落实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其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释法提醒三级安全教育是从业人员上岗的 “必修课”。新员工对岗位风险不熟悉,如果缺少系统安全培训,极易发生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企业不得以赶工期、忙创建、人手紧张为由简化甚至跳过培训流程,要完整落实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留存培训签到、试卷、教育卡等台账资料,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二:应急预案 “纸上谈兵”,领万元罚单
案件情况近期,武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平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虽按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未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释法提醒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只 “纸上存放”。编制预案只是基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才能检验预案可行性,让员工熟悉报警、避险、初期处置流程。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按规定频次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评估总结,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杜绝预案和实际 “两张皮”。
案例警示
两起案例看似 “情节轻微”,却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安全培训是提升员工风险辨识能力的重要抓手,应急演练是提升事故处置能力的关键手段。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案例教训,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摒弃 “重生产、轻安全” 的错误思想,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补齐安全台账短板,把各项安全生产法定要求落到实处。
来源:武平生活、武平应急管理
编辑:李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