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抖音看车、线上咨询购车
如今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车新方式
但部分汽车商家为招揽客源
利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
虚构现车资源
误导消费者到店咨询购车
近日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一起汽车销售虚假宣传案件
对涉事商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消费者举报
揭开虚假引流真相
△图源网络,与本案无关(侵删)
2026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某汽车销售商家线上宣传店内有理想L7max、比亚迪汉等热门车型,自己专程到店看车后,却发现店内并无上述车型在售,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
接到线索后,执法三中队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商家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并对店内销售人员进行询问核实。
经调查,该商家为提升客源、促成交易,借助抖音平台发布售车相关内容引流,引导意向消费者添加销售人员微信咨询。针对消费者心仪的理想L7、比亚迪汉两款热门电车,商家在微信沟通中刻意虚假承诺店内有现车可售,诱导消费者到店。但实际上,店内始终无上述两款车型的在售车辆,完全无法兑现宣传承诺。
行为违法
依法依规从严定性
△图为执法三中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执法检查(与本案无关)
当事人为招揽客户,刻意隐瞒车辆真实库存情况,根据消费者购车意向针对性作出虚假现车承诺,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经营车辆的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到店购车的决策。
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相关规定,属于对商品性质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也扰乱了辖区汽车销售市场的公平经营秩序。
商家被罚
宽严相济规范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相关处罚规定,监管部门可对该经营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案发后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主动如实陈述全部违法事实、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依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从轻处罚情形,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经营宣传模式。
小编在此提醒
销售行业经营者
应当恪守诚信经营原则
真实、准确、全面开展商业宣传
不得虚构信息引流揽客
严禁以虚假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
下一步,萧山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汽车销售、餐饮服务等民生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线上线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消费过程中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宣传截图、沟通录音等凭证,遭遇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