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期货公司收下监管罚单。
7月24日,山西证监局下发一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民生期货存在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经查,民生期货于2025年5月7日下发《关于王丽娜免职的通知》,免去王丽娜运城营业部负责人职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山西证监局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公司6月3日才指定代为履职人员,未在原负责人离职后及时指定新负责人或代为履职人员。
山西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出民生期货存在报告不及时、对运城营业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七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一条、一百零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民生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民生期货成立于1996年1月,注册资本6.11亿元,全资控股股东为民生证券,在全国设有20家分支机构。
那么,民生期货报告不及时、对营业部管理不到位,究竟会产生怎样的风险?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白耀华律师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称,上述违规行为可能带来多重风险,包括引发系统性监管风险、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失效、市场信誉受损等法律与经营风险。
白耀华进一步指出,民生期货未及时报送负责人免职材料,且在负责人离职后长达一个月未指定代履职人员,说明其对分支机构存在管理真空。此类漏洞可能导致分支机构业务失控,诱发挪用客户资金、违规交易等风险,冲击期货市场秩序。而相关监管处罚不仅直接影响公司评级和业务许可,还可能引发投资者信任危机及合作方终止合作。
为加强期货行业合规建设,白耀华建议,期货行业还需继续强化高管变动备案机制、完善分支机构管理流程、建立实时合规监测系统、加强内部问责与风险隔离。
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