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特朗普政府以降低关税为杠杆,成功撬动日韩两大造船国对美造船业的重大投资承诺。7月22日,美国率先与日本达成协议,同意将对日关税税率降至15%。作为交换,日本承诺高达5500亿美元的对美投资,其中包含造船业。紧接着,7月31日,美国与韩国达成类似协定,韩国承诺投入1500亿美元支持美国造船业,涵盖新建船厂、技术转移及海军舰艇维护等领域,以换取美国将韩国汽车、卡车等关税税率降至15%。
一、美以“关税杠杆”撬动日韩投资造船业,意在破解产业与安全困局
如此密集且模式化的操作,背后是特朗普政府多重战略考量的叠加。一方面,经济利益驱动。据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美国在全球商业造船市场的占有率已萎缩至0.11%。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船企揽获了全球高达75%的新船订单。面对如此悬殊的产业格局,美国近期与日本、韩国达成的贸易协定,核心策略之一便是“借鸡生蛋”,即通过协议条款迫使日韩两国投资美国本土船厂并向其转移先进技术,借助外力快速提升美国本土造船能力。与此同时,美国还计划辅以国内政策工具,如依据“301调查”和《美国船舶法案》征收高额靠港费等,为本土造船业提供直接的财政“输血”和政策保护。另一方面,国家安全焦虑。从军事战略角度看,虽然无人机与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正不断重塑现代战争形态,但强大的造船工业依然是衡量一国军事实力的核心依据,这一点在以海洋为主要战略环境的印太地区尤为关键。美国战略界将我造船业崛起视为重大挑战,2025年发布的报告甚至将我国造船业定义为“经济与国家安全双重威胁”。此次拉拢日韩合作,实质是构建一个针对我国的“船舶制造联盟”,核心目标在于整合盟友的工业与战略资源,共同提升印太地区海上力量投射能力,以对冲我国将造船产能快速转化为海军优势的压倒性能力。
二、美联合日韩欲重构全球造船业格局
在“大国战略竞争”背景下,特朗普政府将关税威胁作为关键筹码,推动与日韩贸易谈判,迫使其接受“投资换关税”协议,目的不仅在于重振美国衰落的造船业,更欲改变全球造船业竞争格局,以此在战略层面与我国开展竞争。
产业方面:引导高端产能回流,推动全球造船业格局演变。通过挥舞“关税大棒”,美国精准施压日韩这两个拥有先进民用造船技术的国家,迫使其将部分高端产能直接导向美国本土。此策略早有铺垫,2024年12月,在美国政府支持下,韩国韩华海洋集团(Hanwha Ocean)快速完成美国费城船厂(PhillyShipyard)的收购程序。2025年,韩华海洋宣布将提升费城船厂在高技术船舶领域的竞争力,使其LNG运输船年产能提升至10艘。美国推动日韩企业进行此类本土化投资,核心目的是吸引高端造船能力落地。这些举措若能顺利实施,将逐步改变全球造船产能的分布,并为美国未来降低在关键船舶制造领域的对外依赖奠定基础。
技术方面:借力赶超,改变技术创新竞争态势。日韩在绿色船舶、智能船舶、高端邮轮建造、精密焊接与模块化建造工艺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成熟的工程化经验,这些领域普遍被视为美国造船业亟需突破的关键短板。美国不仅吸引日韩资本注入,更可能促成技术合作与转移。例如,韩华海洋收购费城船厂,为韩国向美国转移LNG船薄膜型围护系统、低温材料、高度自动化焊接等核心技术与先进工艺提供了重要渠道和平台。此类潜在的技术外溢,将有力支撑美国造船业加速突破相关技术瓶颈,显著提升在先进船舶设计、核心系统集成以及高附加值船型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改变技术追随者的定位,进而改变未来船舶技术能力版图。
规则方面:构建排他性框架,改写竞争规则。美国“投资换关税”模式实质是将贸易政策“武器化”和“政治化”,目的是确立一套新的、服务于美国“产业复兴”和“大国竞争”目标的全球造船业竞争规则框架,从而将多边框架下的相对公平竞争,扭曲为基于地缘政治站队、符合美国单边利益的“俱乐部规则”。
三、对我造船业影响
美通过“关税杠杆”撬动日韩造船投资,对我影响不容小觑。短期来看,直接影响新船订单承接。2025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出台对华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结果,并拟于10月起对在中国建造或运营的船舶征收高额港口附加费。此举已在全球航运市场引发实质性担忧和规避行为,导致我国船厂新订单锐减。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新船订单量同比下滑31%,其中散货船订单同比剧减130单,创1993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可以预见,随着美国附加费政策的正式实施及与日韩造船合作的深化,将持续挤压我国船企的国际市场份额。未来,希腊、卡塔尔等国或迫于美国压力,或出于规避额外成本、确保与西方贸易关系顺畅等考虑,在新船订单上更倾向于日韩,甚至考虑在美国船厂下单。长期来看,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美国与日韩在造船领域的深度合作,虽有本土产业链不完善、劳动力成本高昂等不确定因素,但其具有打造排华产业技术联盟的战略意图,如形成相关联盟,可限制对华出口船舶工业软件、船用燃气轮机、自动化焊接设备、特种材料等关键设备与技术。我国正处于提升船舶产业附加值、实现技术自主可控的攻坚阶段,高技术船舶的突破性发展高度依赖上述核心设备与技术。未来,美日韩的技术遏制,不仅直接阻碍我国高技术船舶研建能力的提升,更可能从根本上削弱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动能,迟滞我国造船业由“大”向“强”转型之路。
四、对策建议
面对美联合盟友对我造船业的打压围堵之势,我宜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路径,从战略、产业、国际合作层面统筹推进,全面提升造船业核心竞争力,破解美西方威胁与挑战。
战略层面,统筹规划对美策略。一是重视关注美“301调查”和《美国船舶法案》,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我国船企和航运企业及时调整对美进出口战略,包括开展供应链布局优化、运输路径调整及合同风险规避等,切实减少潜在损失。二是组织行业机构及智库研判美西方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打压手段,并针对不同情景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应对方案,一旦特定场景触发,立即启动应对,确保快速反应。三是健全“法律工具箱”,推动国内反制裁、反长臂管辖的相关法律从“防御型”向“反击型”转变,注重规则设计和司法实践,加强法律应对。
产业层面,补短板抓创新。筑牢自主可控根基,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攻关“卡脖子”技术,通过整合产学研力量、政策扶持等手段,力争在核心元器件、工业软件、船用发动机等领域实现实质性突破,彻底扭转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引领产业未来方向,加强前沿技术研究与概念创新,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在造船业的深度应用,支持智能船舶、无人航运、绿色动力等新兴方向的研发与应用,抢占未来船舶技术制高点。构建产业协同生态,聚力打造世界级船舶与海洋工程创新中心,加速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企业,带动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共赢的产业新格局。
国际合作层面,构建反围堵网络。深耕“一带一路”伙伴关系,强化与中东、拉美、东南亚等区域国家的港口建设与航运合作,提供性价比高、适配性强且具备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船舶产品与配套服务,巩固新兴市场基本盘。拓展欧洲技术合作新空间,在绿色船舶、智能航运等美日韩尚未形成完全技术主导的前沿领域,积极与欧盟开展联合研发和示范项目,通过共建实验室、共享试验平台等,推动实现关键技术多元化供给,开辟技术突围“第二战线”。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更加主动参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机构的规则制定,推动中国技术方案融入国际标准。同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联盟,在船舶能效、数字化船级、航运环保等领域践行“中国倡议”。
作者简介
武志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四室
研究方向:海洋和核领域形势跟踪及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研究
编辑丨郑实
研究所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