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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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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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09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仅能在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公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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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科创债ETF天弘”。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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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利息折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利息折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AAA科技
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ETF, 场内简称:科创债ETF天弘,基金代码:159111,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确定为2025年9月18日。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1份,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25年9月18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将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结算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