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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的变更已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9月18日证监许可〔2025〕209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5年11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自本公告日起即2025年12月29日,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集合计划的托管人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计划变更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1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变化:
由东海证券变更为东海基金。
2、托管人变化:
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名称变化:
由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产品类型变化:
由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存续期变化:
由“自《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变更为“不定期”。
6、运作方式变化:由契约型、3个月定期开放式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7、份额类别设置变化:
由原不区分份额类别变更为:
设置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对于投资者依据原《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获得的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变更为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以及投资者依据《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获得的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自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其持有期自原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或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确认之日起连续计算。D类基金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红利再投资份额除外。
8、费率变化:
(1)申购费率变化:
原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变更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2)赎回费率变化:
原赎回费: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费在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变更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的赎回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持有原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或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型后变更为的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其持有期自原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或原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确认之日起连续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3)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9、投资比例限制变化:由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30%-90%变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并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10、投资范围变化:
由“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变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1、投资策略变化:
原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集合计划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股票配置策略为结合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评估系统性风险,根据个股估值水平(沪深300指数的市净率 P/B)决定股票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
(1)当沪深300指数的市净率P/B位于历史80分位及以上时,股票投资比例为30%-60%;
(2)当沪深300指数的市净率P/B位于历史40-80分位时,股票投资比例为 40%-70%;
(3)当沪深300指数的市净率 P/B 位于历史40分位及以下时,股票投资比例为50%-90%。
2、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本集合计划通过全面、深入的基本面分析体系,从全市场中精选出具有中长期价值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用适当的价格介入并通过长期的持有来获取公司价值创造和增长的收益。同时,结合充分的基本面分析,力争在控制回撤的前提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优秀公司作为投资对象。在筛选股票过程中,我们通过行业和个股两个层面来定位。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集合计划管理人主要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着重挖掘具有创新的科技突破、显著改善效率和成本的商业形态等可以被内生驱动长期增长的关键主线,形成投资备选的产业链,比如5G通信、新能源、创新医疗、智能制造等产业链领域。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及改革进程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精选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集合计划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第一层:定量筛选
本集合计划构建的定量筛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PB)、市盈率(PE)、动态市盈率(PEG)、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①价值股票的定量筛选:综合考虑 PB、PE,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
②成长型股票的定量筛选:综合考虑动态市盈率(PEG),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具有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
2)第二层:基本面分析
在定量筛选的基础上,本集合计划将基于“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稳健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集合计划管理人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和资产估值,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未来增长性、权益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团队管理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研发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3、债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债券投资主要为获取稳定性的固定收益,因此主要投资于国债、评级较高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安全性较高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等品种。本集合计划通过动态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判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集合计划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变更为: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通过全面、深入的基本面分析体系,从全市场中精选出具有中长期价值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用适当的价格介入并通过长期的持有来获取公司价值创造和增长的收益。同时,结合充分的基本面分析,力争在控制回撤的前提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优秀公司作为投资对象。在筛选股票过程中,本基金通过行业和个股两个层面来定位。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基金管理人主要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及改革进程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和资产估值,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偿债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未来增长性、权益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团队管理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研发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主要为获取稳定性的固定收益,因此主要投资于国债、评级较高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安全性较高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等品种。本基金通过动态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判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五)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在可转换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策;同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重点选择信用风险可控、债券溢价率较低或转债对应的标的股票行业基本面好、估值合理的低转股溢价转债投资,力争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在可交换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积极把握新上市可交换债券的申购收益、二级市场的波段机会以及偏股型和平衡型可交换债券的战略结构性投资机遇,适度把握可交换债券回售、赎回、修正相关条款博弈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及套利机会,选择具有吸引力标的进行配置。”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同步更新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本公告日起(即2025年12月29日),《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管理人于《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对基金管理人股东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资金1000万元(不含申购费用)完成确认。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由于技术系统、数据传输等原因,可能存在投资者在原销售机构暂时查询不便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可联系原销售机构、东海证券或东海基金了解详情。
3、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自2026年1月5日起开放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4、对于通过原为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购买、但该销售机构未与东海基金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具体机构名称详见东海证券2025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投资者,截至《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前一日其仍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将在《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统一变更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并暂时登记至东海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临时账户上。2025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基金或东海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东海证券)提交申请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将对应份额确认至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上。申请确认份额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东海基金直销柜台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包括东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具体开立基金账户规则以基金登记机构为准。若投资者在东海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已开立过基金账户的,可不再办理。在份额持有人完成份额确认之前,登记在临时账户的份额及其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统一为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后的全部份额将继续登记在东海基金开立的临时账户,直至持有人办理完成份额确认手续。份额确认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依据《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份额确认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选择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若持有人不选择,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份额确认的具体操作规则请投资者参照东海基金发布的《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大集合计划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指引》。届时投资者可致电东海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1)或东海基金指定的其他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受理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咨询。
东海基金及其指定的销售机构收到投资者提交的对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申请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的申请材料后,将遵从谨慎性原则进行核对。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不符合基金登记机构相关操作规则要求、或虽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东海基金及其指定销售机构有权拒绝其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申请,份额持有人后续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便利性将受到影响,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可及时联系相关机构了解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具体操作规则。
对于通过原为集合计划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的投资者,截至《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前一日其仍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将在《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5年12月29日)自动变更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依据《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原销售机构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5、日常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转换费率
①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
基金转换时,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的,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的,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②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Max{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①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的《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产品公告。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的转换业务。
②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出的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或可转入的状态。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份额,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转换全部剩余份额。各基金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中关于最低转换份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7、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5 9553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大集合计划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指引
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2025年11月17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原集合计划自2025年12月29日起转型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985,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986,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987),投资者持有的原集合计划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
对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集合计划的投资者,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其仍然持有的原集合计划份额,将在2025年12月29日统一变更为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并登记至东海基金开立的临时账户上。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本指引对其持有的临时账户份额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将对应份额确认至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上。份额确认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依据《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29日登记在东海基金开立的临时账户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受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时间
自2025年12月29日起,受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机构在基金业务服务时间内(交易日 9:00-17:00)均可受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业务,但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除外。
三、受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机构
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邮箱:service@donghaifunds.com
电话:021-60586973
传真:021-60586906
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免长途话费)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邮箱:service@longone.com.cn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其他机构作为本基金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受理机构,届时将进行公告。
四、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流程
1、申请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我司直销柜台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具体开立基金账户规则以基金登记机构为准。若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已开立过基金账户的,无需重新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
2、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a.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需与购买原集合计划所用证件一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b.填妥并签字的《基金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交易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c.我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2)机构投资者
a.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需与购买原集合计划所用证件一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b.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d.加盖公章的指定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e.加盖公章的产品备案或登记证明文件(投资者类型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则提供该项资料);
f.填妥的经指定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交易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g.我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投资者须本人临柜或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等受理机构认可的形式发送至受理机构。
由于材料中涉及个人信息,请选择稳妥的邮政或快递公司进行邮寄并自行留意寄送结果,若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资料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资料为准。
3、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的完整资料,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等原因导致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遵从谨慎性原则,如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虽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确认。
4、受理机构在收到投资者份额确认和登记申请材料后提交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收到投资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的 7 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办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业务。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成功后,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将确认至投资者指定的基金账户上。
5、受理机构对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到办理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时所提供的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结果。成功办理重新确认和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如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失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重新提交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申请。
6、在完成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之前,登记在临时账户的份额及其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统一为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后的全部份额将继续登记在东海基金开立的临时账户,直至持有人办理完成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手续。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依据《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份额确认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选择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若持有人不选择,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如需查询持有的本基金临时账户份额数量,可由投资者本人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595531)或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1)进行查询。
2、本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基金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交易业务申请表
提示:请在填写前详阅本公司产品法律文件及本申请书的提示说明。如遇选择项,请在□内打“√”,涂改作废。
风险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对所管理的基金收益性做出任何承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往的业绩表现并不能说明基金的未来业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填表须知
1.受理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的确认,最终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2.咨询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业务如何办理请致电东海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9595531)或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1)进行查询。
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提示性公告
东海领航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招募说明书全文和产品资料概要全文于2025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59553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