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注销5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4家异常经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中基协称,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达)等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协会将注销该5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今日披露对瑞丰达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证监会表示,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对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共罚没2800余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罚款1300余万元,对瑞丰达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相关私募机构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北京博派擎天创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因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中基协将注销上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中基协表示,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