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泰睿思
核心观点
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特朗普依据《国家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征收的关税违法,而特朗普政府在当日提出替代性的122条例关税方案。华泰宏观认为IEEPA关税被取消仅仅是开始,特朗普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后续政策,可能使用338、232、301条款来进一步加征关税,或将保持总关税水平不变(参见《美国高院驳回“特朗普关税”后的波折与推演》,2026/2/22),我们基于此推演2种情形下电新各子板块受影响程度:
乐观:取消IEEPA且只加122条款15%关税;我们测算国内产能关税边际改善5%~10%、且相比海外产能关税劣势收窄1%~5%;
悲观:全面加201、232、301、338等条款关税,使总关税水平与高院裁决前保持不变;由于此前国内电新产品普遍已承受25%的301关税,部分已承受额外25%的232关税,所以我们认为国内产能仍有机会收窄与海外产能的关税劣势。
乐观:取消IEEPA加122条款下15%关税,边际改善5%~10%
若按照122关税征收15%计算,逆变器/储能电池或系统/人造石墨负极/磷酸铁锂正极/电解液/铜箔/隔膜/三元正极/服务器电源/变压器的关税均边际下降5%(从此前的芬太尼10%+IEEPA 10%,变为122条款的15%);铝箔、动力电池由于此前已被征收232关税而豁免本次122关税、且此前没有对等10%关税,本轮调整后关税边际下降10%。
对标泰/越/印尼/马来/欧盟/日/韩7个海外产地,关税差收窄1%~5%
由于此前美国对于泰/越/印尼/马来/欧盟/日/韩7个产地的IEEPA关税分别为19%/20%/19%/19%/15%/15%/15%,而对于中国国内的关税为芬太尼10%+IEEPA 10%=20%。我们据此测算美最高法院裁决后、美政府转用122条款的统一15%关税,将缩窄国内产能与海外产地关税差1%~5%。光伏主产业链国内和东南亚产能此前均承受110%~375%不等的关税,已基本无缘美国市场,而光伏辅材税率水平与锂电产业链相当,我们认为此次边际税率变化对光伏主产影响不大、辅材受益。
悲观:加201、232、301、338等条款关税,仍有可能收窄关税差
华泰宏观认为特朗普政府可能顺势在国会推动更具持续性的关税授权安排,从而为贸易保护政策争取更稳固的法律基础与政治合法性。其中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可加征最高50%的额外关税,《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1974年贸易法》第201、301条款均未设固定上限,后续可能保持总关税水平与美最高法院裁决前相比不变。由于中国出口的逆变器/储能电池或系统/动力电池/人造石墨负极/磷酸铁锂正极/电解液/铜箔/隔膜/三元正极/服务器电源/变压器此前已承受25%的301关税,铝箔、动力电池此前已征收25%的232关税,我们认为电新部分产品仍有机会收窄与海外产能的关税劣势。
电新样本公司26E美国收入占比16%以内,需求刚性无惧关税波动
近年电新设备对美出口需求高增,主要由于海外供应端无法满足急迫的刚性需求。以变压器为例,如我们此前预测(参见《2026年度策略-电力的超级周期》,2025/12/15),Tier1市场变压器供需缺口至少到27年将持续位于高位。我们梳理14家电新样本企业26E美国收入占比16%以内,刚性需求在关税压力测试下已得到验证,如果关税条件边际改善,有望进一步受益于高毛利的美国需求。
风险提示:美国关税政策超预期变动;退税执行滞后的风险。

产业链公司梳理,请见研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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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商研报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