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徐倩倩 朱启姝)仓库里还未封装上市的槟榔包装袋,竟然也会被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盯上,这是怎么回事?近日,由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某、叶某盗窃案宣判,被告人田某、叶某均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5000元。
7月13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此案中令人啼笑皆非的细节。
“我们公司仓库里少了500多个槟榔包装袋!”2024年7月21日上午,钟祥市某贸易公司负责人拨打110电话报警。“是槟榔包装袋,还是槟榔?”接警民警询问。经核对,被盗的是槟榔包装袋。
原来,该公司是某品牌槟榔在钟祥的代理商,由于经加工后的槟榔果仅有2个月保质期,所以代理商一般会采用“果袋分离”“即封装即入市”的模式进行销售,被盗的500多个槟榔包装袋就是处于待封装状态的“半成品”。同时,品牌方为拉动销量,推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输入内部校验码抽取现金的优惠活动。据了解,扫码后有95%的概率获得红包,金额从20.08元至48.88元不等。
2024年8月5日凌晨,这家公司仓库再次被盗,更多槟榔包装袋不翼而飞。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钟祥市公安局组织郢中、莫愁湖、皇庄水陆派出所,成立城区一体化作战专班,集中优势警力对该案进行串并侦查。
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同一仓库连续两次被盗,经过分析,嫌疑人明显熟悉槟榔的分装销售方式,还了解仓库结构,办案民警推测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很大。随后,民警调取被盗仓库视频监控发现,一名身着黑色短袖T恤、黑色裤子的男子进入仓库后“直奔主题”,十分娴熟地从储藏柜及桌上盗走槟榔包装袋。但由于该男子戴着口罩和渔夫帽,其身份一时无法辨别。
民警从监控视频中发现,有一束手电筒光线从外面照向仓库内部,应该还有一名嫌疑人在帮忙打灯。被盗仓库所处位置较为偏僻,且被盗槟榔包装袋数量较多,嫌疑人作案时很有可能驾驶了车辆。在掌握了这两条关键线索后,办案民警调取被盗仓库周边道路及商铺监控视频,发现2024年7月21日凌晨1时、8月5日凌晨2时,仓库周边道路均出现过一辆黑色轿车,且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体型、着装与被盗现场监控视频中的男子极其相似。
同时,经钟祥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中心深度研判,证实副驾驶位置男子叶某与被盗仓库监控所拍下的男子为同一人。“开车的这个人不就是之前在公司上班的小田吗?”经该公司负责人辨认,黑色轿车驾驶人正是这家公司前员工田某,他于2024年6月离职。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两名嫌疑人已开车逃窜至随州市。在随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专班民警于同年8月7日将盗窃嫌疑人田某、叶某抓获,并在田某车辆后备箱及其家中搜出1500余个还未扫码兑奖的槟榔包装袋。
经调查,为谋取非法利益,田某利用其曾在受害企业上班、对仓库地形位置熟悉的优势,邀约好友叶某,先后两次驾车至该公司仓库,引导叶某通过翻窗、撬防盗网等方式,进入仓库盗取槟榔包装袋共计2700余个。
“两人通过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领取红包,共获利1.4万余元。”承办检察官介绍,槟榔包装袋本身价值不高,但其附带的二维码红包作为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才是田某和叶某盗取的目标。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田某和叶某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日前,经审理,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非己之利,纤毫勿占;非己之益,分寸不取。”承办检察官提醒,要自觉抵制金钱诱惑,切莫为满足私欲而伸出罪恶之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