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温珉玥 王燚)“孩子要上户口,没证明怎么办?”一时的焦虑让王某走上了歧途。近日,经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件,涉案的买卖双方均受到法律严惩。
2023年2月,王某与刘某同居期间生育了女儿,但刘某尚未解除之前的婚姻关系,没有合法证明,孩子就成了“黑户”,将来上学、就医都会困难重重。于是,王某动起了“歪心思”。他在网购平台联系上一个“专业证件办理”的店铺,从店主陈某手中,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伪造的结婚证和民事调解书。
起初,王某以为万无一失。然而,在使用伪造证件期间,法院工作人员发现证件存在异常并报警。经有关部门鉴定,相关证件及印章均系伪造。
“我知道做假证不对,但没想到这么严重。”王某在接受讯问时后悔不已,“只想给孩子办个户口,没想到会触犯法律。”经审查,卖家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王某在明知相关材料系伪造的情况下,仍参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今年7月31日,经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退缴违法所得8080元;王某因买卖伪造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关乎公民身份与社会管理秩序,任何伪造、买卖行为都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