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据《法治日报》消息,11月21日,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开幕,论坛主题是“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在重庆期间,陈文清还会见了泰国副总理波汶萨,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万通,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苏哈托。

什么是中国—东盟法治论坛?
“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的前身是“中国-东盟法学院院长论坛”。2019年3月,首届中国—东盟法学院院长论坛在重庆举行,旨在探索共建中国—东盟法学交流合作的平台和机制。之后,在2020年12月、2021年12月,又相继举办了第二届和第三届。
为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重大战略,自第四届起,论坛正式更名为“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实现了从法学教育交流向全方位法治合作的历史性跨越。其中,第六届论坛是2024年11月举办的,当时,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时任重庆市委副书记李明清等出席开幕式。
过去六届论坛,累计签署了20余项跨国家、跨机构法治合作协议,达成了5项共同倡议和1项行动纲要。
论坛的演进历程,也折射出中国—东盟关系从经贸合作向法治协同不断深化的过程。
中国和东盟山水相连、人缘相亲,友好关系源远流长。
东盟成员国有10个,分别是——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今年4月举行中央周边工作会议指出,“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我国的周边国家共有29国,其中包括东南亚11国。
近年来,中国—东盟关系进入“快车道”,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自2009年起,中国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24年,双方贸易总值为6.9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0%,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5.9%,双方连续五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
日益紧密的经贸与人员往来,对规则衔接、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法治,已成为双方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比如,快速发展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在带动物流与投资的同时,也伴随出现合同、信用证、知识产权等多法域纠纷。制定清晰、统一的法律规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除了为经贸“护航”,法治合作也关乎区域安全与民生福祉。有专家指出,当前东南亚跨境犯罪已形成电信诈骗、人口贩运、毒品犯罪等多重犯罪形态交织的复杂网络,呈现明显的组织化、跨国化和技术化特征。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等犯罪,离不开高效的执法司法协作。
作为双方法治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东盟法治论坛正推动双方法治合作迈向实质性共建,为经贸往来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有效降低合作的制度性成本,持续激发区域增长新动能。
事实上,论坛成果已经切实转化为了服务区域经济融合的法治保障。比如,建成东盟区域国别法律数据库,累计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查明服务上百次,成功协助办理泰国民族资产诈骗案、柬埔寨电诈案等跨境案件。
在此次论坛上,与会嘉宾表示:
要发挥论坛作用,通过专题研讨、人员培训、多边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法治经验和法律学术交流,深化交通运输、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的法律、规则、标准对接,健全打击跨国犯罪、化解跨境争议等执法司法合作机制,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高水平法治合作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新成效。
11月21日,“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倡议”对外发布。
倡议提到,加强在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多国多园、陆上贸易规则等方面的法律协调,增进在知识产权保护、涉反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外贸产品标准、技术法规与合规评定等方面的法律合作。
支持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执法、司法合作。增进刑事司法执法合作,在取证、调查犯罪所得去向、资产追缴、引渡逃犯等领域推进合作,鼓励相互间达成双边法律安排,在打击跨国电信诈骗、恐怖主义、毒品走私、人口贩运、野生动植物和木材非法走私、洗钱、海盗、非法贩运武器、国际经济犯罪等领域分享信息和交流经验,提升跨境犯罪综合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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