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忍受丈夫王某的家庭暴力和严重洁癖,“80后”女子孙某甲和侄子孙某乙一起将酒后熟睡的王某锤杀。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甲和孙某乙无期徒刑。

▲图据图虫创意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看到,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2月左右,1980年出生的孙某甲因不堪忍受王某的家庭暴力和严重洁癖,逐渐产生要杀死王某的想法。
2024年2月,孙某甲将此想法告诉其侄子孙某乙,孙某乙表示同意,同年3月的一天,被害人王某在超市小库房与他人饮酒期间,孙某甲、孙某乙商议次日凌晨3时许动手。到了商定的时间,孙某甲将孙某乙叫至王某卧室,趁王某酒后熟睡之际,指使孙某乙持事先准备的铁锤在王某头面部猛砸数下,致王某当场死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王某系钝性外力作用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中看到,王某和孙某甲的儿子也作为证人提供了证词,其表示自己的父母感情不好,父亲王某经常打骂母亲孙某甲和自己,他自己与父亲的关系也一直不好。2024年3月,他在家洗头的时候曾因弄脏地板,导致父亲王某看到后开始辱骂并对其动手,他赶紧跑走后报警,并因此事两周没有回家。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甲因不堪忍受丈夫王某的长期家庭暴力,指使并伙同被告人孙某乙用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面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二人系共同犯罪,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甲、孙某乙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
此外,关于被告人孙某甲及其辩护人所提“被害人长期殴打、辱骂被告人孙某甲及孩子,具有重大过错,孙某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均证实,被害人在共同生活中对孙某甲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案发后,孙某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及乡邻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该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关于辩护人所提“被告人孙某乙受被告人孙某甲指使实施的行为,自己没有杀人的犯意,应当认定孙某乙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孙某乙与孙某甲合谋实施杀人行为,其虽是受被告人孙某甲指使,但其在杀害被害人过程中,手持铁锤多次击打被害人,积极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二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应区分主从犯,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孙某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潘莉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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