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5月2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情况。
现场,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二分局局长郎俊义介绍了关于打击财务造假类犯罪方面的工作。他表示,针对投资者深恶痛绝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涉嫌犯罪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深挖财务造假背后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掏空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对参与和配合造假的中介机构及第三方“一案双查”,全面净化行业生态,有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布会现场
郎俊义称,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该局侦办的金某灵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证券案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目前该案已审理判决。
他表示,针对该案,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公安部等四部委《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相关犯罪实施全链条、全方位、全环节打击。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坚决破除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犯罪“生态圈”为目标,明确既“追首恶”又“惩帮凶”,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形成震慑。
“比如在金某灵案中,对上市公司实控人、业务负责人、子公司配合财务造假的负责人以及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共10人追究刑事责任。”郎俊义介绍。
此外,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公安机关坚持对犯罪“零容忍”、对公司“强保护”,执法“动作小”、影响“动静小”。期间上市公司始终正常生产经营,保持股价平稳,且重组顺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既体现打击犯罪的执法力度,又彰显保护企业的人性温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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