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簿公堂到无偿赠予,这场由一碗小面引发的商标风波,最终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的公开致歉画上句号。
15日,宋奇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标风波致歉,称决定将公司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渝见小面。
这一充满戏剧性的反转,不仅让河南南阳街头那家8元一碗的渝见小面得以安心经营,更给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不可否认,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商标权、打击恶意仿冒,是保护自身商标与品牌价值的正当之举。出于品牌保护,部分企业会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一种是多类别产品的注册,一种是近似性商标注册。
近似性商标注册的案例并不少见。比如,王守义十三香注册了“十四香”“二十三香”“三十三香”;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妈妈”“阿里叔叔”“阿里爷爷”“阿里奶奶”;小米注册了“大米”“红米”“蓝米”“黑米”;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
遇见小面注册“渝见小面”商标,本身也是一种防御性、保护性注册。但是,当商标保护在维权中脱离了事实基础与情理边界,便极易异化为一种“法律霸凌”。
渝见小面老板娘解释,自己是重庆人,取“渝见小面”是想突出重庆地域特色,没有通过刻意模仿来赚钱。
一边是年入16亿元的上市公司,一边是街边夫妻小店。当渝见小面老板娘表明自己主观上无攀附恶意后,遇见小面向渝见小面索赔数千元的行为,便给人一种以大欺小的观感。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中新经纬介绍,从法律层面来看,“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在音、形、整体结构上确实非常近似。四个字中有三个字完全相同,“渝”和“遇”也只是音调不同,且都用于面馆餐饮服务,客观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存在关联。
但赵占领同时提到,这种近似只是判断侵权与否的一个方面,还得考虑渝见小面是否存在描述性使用,是否主观上故意将其与遇见小面关联。“渝”是重庆的简称,老板为重庆人、卖重庆小面,有说明产地和风味的色彩,如果使用方式低调、未突出“见小面”来攀附商誉,就可能构成正当使用抗辩。
“是否构成侵权,最终要看遇见小面在当地有无知名度、消费者是否实际发生混淆,以及被告主观是否善意。”赵占领称。
透过这起个案,更值得警惕的是背后潜藏的“流水线维权”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不少知名品牌将维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律所,由后者进行扫荡式取证与批量起诉。在这种模式下,律所稳赚代理费或和解抽成,品牌方甚至能实现“零成本维权”。它看似维护了品牌权益,实则透支了公众对大企业的信任,损害了市井烟火气的生存空间。
更何况,对于品牌来说,将商标维权业务进行外包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管理体系失控。而律所执行维权,事实上得到了品牌的“默许”。如事后又将责任推给外包团队,难免会被网友认为是一种“甩锅”行为。
在道歉信中,遇见小面方面表示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良性开展。
遇见小面虽然道歉了,但关于维权边界的探讨不应停止。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既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也要把握情理的温度。正如渝见小面老板所言,“期望各大企业在依法维权之余,能多一份温情,多一份包容。”
作者:闫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