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
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全国各地特别是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请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如何同步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会上表示,语言问题是很复杂的社会现象,很多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语言。“我今天主要从沟通的角度来讲,因为语言相通是人和人相通的前提,语言不通就没办法沟通,沟通不好就没办法互相理解。应该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和国家建设的基础工作。这里有一个数字,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2500多个民族、7000多种语言,大家可以看到,在这种多民族国家怎么推广通用语言文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还有一个统计,现在世界上有100多个主权国家在宪法里明确规定了通用语言文字或者不同说法,有的叫官方语言,有的叫国家语言,也有的叫通用语言,总之就是一个通用的语言文字。同时也确定了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雷建斌举例,比如,法国宪法就明确规定,法兰西共和国的语言是法语。另外像俄罗斯、瑞士、印度、土耳其很多国家在宪法里都有相关规定。美国在总统行政命令里规定英语是美国的官方语言,这是其他国家规定的一些情况。从我们国家来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所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贯彻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是关于通用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2025年12月作了最新修订。
雷建斌指出,从实际需要来看,当前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征程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都是一个固本培元之举。为了进一步突出国家全面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明确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另外也明确公务用语用字,还有公共场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些要求。这些规定都是落实宪法有关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要求,和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之间也是相互衔接的,这是构筑共同精神家园重要途径,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各民族参与伟大复兴进程,共享伟大复兴成果。
此外,雷建斌在会上强调了关于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自己语言文字权利的问题,“我觉得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国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两者对立起来。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这是宪法的明确规定。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雷建斌还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五条中也有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支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还规定,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