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齐一璇 通讯员田圣庭)6月22日,湖北警官学院与湖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联席会。省司法厅、武汉市司法局相关领导,湖北省、武汉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各大在汉律所负责人,湖北警官学院四级职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会议。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江轶主持会议。
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徐少林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他表示,学院以本次联席会议为全新起点,持续深化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扩充实务教学比重;落地“实务律师进课堂”计划,聘请行业精英担任实战教官;共建线上案例数据库、数字化实践教学平台;联合司法机关和律所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法治公益宣传、横向科研课题,打通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育人渠道。学院将主动对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各大律所,持续完善“1+3+N”协同育人全链条体系,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人才培育基地、学术交流平台、法治服务窗口,源源不断为湖北支点建设输送政治过硬、理论扎实、实务精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在讲话中表示,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工作,省、市律协和律所要深刻认识“1+3+N”机制的重大意义,增强协同育人的自觉性;精准把握运行关键,确保协同育人取得实效;持续拓展内涵外延,打造法治人才培养的“湖北样本”。
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梅雪峰表示,将依托本次联席会议,推动协同育人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推动资深律师进校园,协同建立分级分层实践培养体系,联合开展法治前沿领域课题研究。
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新权表示,校所共建机制将补齐法治理论与实务存在短板,持续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务,实现院校、律所、学生三方共赢。
会上,湖北警官学院分别与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律师协会签署法学实践教学战略合作协议,与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等签订重点共建项目协议,向相关律所代表授予“湖北警官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牌匾。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负责人介绍了学院法学专业“1+3+N”实践教育教学情况。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湖北警官学院“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产教融合机制迈入制度化、实务化新阶段。湖北警官学院将持续联动全省司法行政、律师行业资源,不断丰富“1+3+N”实践教学机制内涵,走出一条独具公安院校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新路,为法治湖北建设贡献湖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