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台岩
强迫幼童生吞虫蚁野草博眼球;发布姐弟互殴、兄妹反目等视频刻意制造家庭矛盾;将儿童模特包装成情侣炒作带货;为打造吃播网红将3岁女儿喂到70斤……近日,媒体曝光的一系列“儿童网红”乱象在网上引发热议。
家长偶尔“晒娃”,分享成长点滴,人之常情,无可非议。但在利益诱惑之下,一些家长将懵懂无知的孩子当成“流量密码”——编脚本、立人设、接商单,无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将亲情异化为牟利交易。更有一些网红孵化机构在背后推波助澜,为急功近利的家长提供辅助,一门心思打造“儿童网红”赚快钱、快赚钱。从“晒娃”变成“啃娃”,一字之差,差的是底线。
此外,部分自媒体逐利无底线,刻意放大猎奇内容,助推不良风气扩散;部分短视频平台审核存在漏洞,对伤害儿童、刻意制造冲突的内容识别滞后,纵容此类视频持续传播,为畸形育儿网红产业链提供了生存土壤。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更是直接划出红线: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这些规定不是一纸空文,是给所有孩子撑起的保护伞。
整治“啃娃”乱象,监管部门更要主动亮剑,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执法标准。针对利用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屡教不改的监护人、自媒体从业者依法追责,形成震慑。同时社会也要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伤害儿童的不良短视频,形成抵制畸形“儿童网红”的舆论氛围。
流量有价,童年无价。过度包装出来的“儿童网红”,与其说是记录孩子的成长,不如说是成人世界的功利与算计。童年没有玩耍与陪伴,只有脚本、镜头和数据,这样的成长底色满是伤痕。“晒娃”应晒之有方、晒之有度,这既是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之举,也是净化网络空间的应有之义。